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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性

2008-01-01 16:07:00 来源:书摘 温铁军  我有话说

城市工作六七年,却很难成为城里人的农村务工人员

今天的城乡关系

自三农问题被当作重中之重以来,学

术界的药方开了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城市化。

我记得,政策界讨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开通城乡让农民进城,始于1984年“大包干”完成、1985年“一号文件”准备出台之际。因为从1982年允许推进家庭承包制后,农民有了自己决定种植、养殖的权利,农产品生产中的经济作物开始增加,伴随着政策上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价格,农民自发进入城市销售鲜活农产品,比如蔬菜、瓜果、禽蛋、肉类等等,贩运、经商现象大量出现。在这种客观变化的作用之下,1985年“一号文件”出台前就已经明确提出“开通城乡,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当时的讨论已经把问题的本质讲清楚了,即城乡二元结构本质上是一种城乡的对立关系,是城市对农村的剥夺,或者说是所有城市市民对农民的一种剥夺。

尽管这个讨论在当时已非常深入,但并没有在1985年出台的“一号文件”中全面体现。主要原因是城市中各种利益集团不肯出让利益。这种现象在20年前是如此,20年后的今天仍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因此,尽管我们可以提出加快城市化是理论上的合理选择,但在现实中,有谁认真总结过,20年,一代人,不算短了,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这种对立关系不能被根本打破的原因何在?

原因本来很清楚,就是因为城市中的利益结构需要凭借城乡二元结构才能实现。张晓山谈到,现在农民外出打工极为普遍,几乎没有谁家没有了。但是请注意,实际上,上一代打工者已经回来了,现在出去打工的是下一代打工者。他们之所以不能在城市定居,并非是因为商品房问题、廉租屋问题,而是因为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中的利益集团要占有的是农村打工者的最佳年龄段,即18岁到25岁前后这七八年的时间,超出这个年龄段的就大部分不要了。

只要仅仅把人当做生产要素来看待的话,任何人都能换位思考想一想,如果你是企业家,你要什么?当然只要劳动者的最好年龄段,特别是在生产线上的打工者,因为在最好年龄段出活儿最多、加点班不是特别累,一旦过了这个最佳年龄段人就会容易疲劳、生病,出活儿也慢等等。

而大家是否知道,东部沿海地区在全球化的竞争压力之下,到目前为止,一般产品加工业的整体产业平均利润在大幅度下降。尤其是南方“三来一补”地区,即加工贸易型的地区,其平均利润率已经降到5%以下。原来这些地区主要是吃加工费的,说白了就是吃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因为这些地区的企业大部分是“两头在外”,加工业能产生高额利润的领域基本上在海外。

要想捞取到这些外来打工者的劳动剩余价值,一定要形成一套制度化的利益分配结构。包括中央的任何所谓“政府善意”,一旦到了地方按潜规则运作时,全部转成只对本地资本利益集团有利的制度。比如说劳动保护,我们强调以人为本,要求给劳动者以最低保障,要求上三险等等,《劳动法》里全都写着。但其结果,反而是要求所有外来打工者多付一份儿――即从工资里再扣一块用于留在当地社保部门。因为我们的社保体系不是全国性的,是地方财政支付的。农民工加入地方的社保体系,表面上看是有利于劳工的,但实际上是有利于当地利益集团的。农民工打完工以后回到本乡,无论交了工伤、大病、养老、失业等任何险种,政府作为公共品所要求的保险大都留在当地了,这个社保打工者是带不走的。

所以,张晓山教授所讲到的情况很形象。农民出去打工,第一年挣了1000块钱拿回来了,干吗呢?堆了点儿料,买了点椽子、檩条,堆了点儿砖头、水泥;第二年打工拿工钱回来,干吗呢?打了个地基;第三年打工回来建了个山墙;第四年打工回来上了顶;第五年装了修;第六年出不去了,在家结婚、娶媳妇、生孩子。这就是大家所说的那个农村传统社会“放羊娃的循环”。有人问黄土高原的放羊娃:放羊干啥?挣钱。挣钱干啥?娶媳妇。娶媳妇干啥?生娃。生娃干啥?放羊。今天打工者也是如此:打工干啥?挣钱。挣钱干啥?盖房。盖房干啥?娶媳妇。娶媳妇干啥?生娃。生娃干啥?打工……这种二元结构约束下的小农经济简单循环的情况根本改变了吗?

今天的打工者已经是第二代了,各位在城里看看,有多少上一代打工者还在城里?大部分都已经回家了,盖了房生了娃,不再继续打工了。他们支付了作为劳动者的全部劳动剩余价值,得到的是连维持劳动者简单再生产的那部分都不够。

这就是今天的城乡关系。

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源

这种二元对立的城乡关系将来可能怎样呢?因为利益结构固化其中,并且逐渐以潜规则来影响明规则、影响制度,因此这样一种放开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已经维持了二十多年,今后还将会继续。为什么?因为任何制度的改变,取决于原有制度框架内受损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而今天受损的利益群体,他们的利益诉求是什么?人们说要打工挣钱,就跟原来要放羊――生娃――继续放羊那个循环几乎是一样的。它没有根本变化。

我们应该了解中国原有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根源。

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式产生于1958年。为什么产生于那个时候?今天很少有人做出客观分析,大都以为是极“左”的意识形态。错了。毛泽东在建国以后,非常强调中国应该通过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带动农村人口进城,并且中国在“一五”之前,在新民主主义发展战略之下,从1950年开始就放开城门,鼓励城乡之间自发的市场交易。再者,由于1950年前苏联开始大规模向中国进行设备转移性的投资,这时候也需要有劳动力来搞“三通一平”:挖土方、修马路、盖围墙、挖沟,等等。于是乎,“一五”时期两千万壮劳力进城,那个时候从来没有谁提城乡封闭、二元结构。

为什么1958年突然出现城乡二元结构?是因为1957年前苏联中止了对中国的投资,其结果是中国原来的国家工业化戛然而止,怎么办呢?随之就是1958年全国建立人民公社,以这种高度组织化的体制来成规模地集中农村最多的劳动力,把它变成替代资本投入的要素,以此来继续国家的工业化。

城市工业化基本建设阶段需要大量劳动力,一旦形成产业之后,其内生机制叫做“资本增密,排斥劳动”。所以,就有了1959年开始的第一代城市人口的上山下乡运动。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国家工业化发展战略转型为自力更生,要在农村人民公社建立“五小工业”,然后就地把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五小工业”,同时,以这种方式来继续保证城市工业化――只建立了5-7年的初期工业基础,把它所能提供的只能是少、慢、差、费,高价格、低质量、需要不断维修的设备,来充实人民公社的“五小工业”,再以这种计划调拨的工业品下乡交换低价农产品――利用人民公社全额提取农业剩余来支撑国家工业化。使国家工业化继续走下去。这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我们原来完成原始积累时靠的是几乎不支付成本的劳动力来替代资本要素投入,那么今天我们看到的,包括南方沿海地区所谓的外向型经济的高度发达,仍然是依靠劳动力的低价格,不仅不向他们支付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全部费用,而且要克扣掉从打工者低工资之中缴纳的这部分社保。在这样一种延续20年的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发展模式的约束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制很难从农村做起。

举一个最近的例子。我刚刚看到北京师范大学“农民之子”做的调查,当地政府说取缔所有条件不具备的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全部被公办正规学校接收的时候,他们调查的结果是很多正规学校以各种名义收费,最高能达到几万,大量的民工子弟根本不能在这些“正规学校”上学。因为,政府要求学生家长必须五证齐全,甚至要七证齐全,这根本办不到,大多数的打工者不可能有这种或那种证明,因为很多证明是要收费的。何况打工者一般在城中村或城市边缘地区租屋居住,几乎全部是现金交易,没有税,如果现在打工者去要房主出证明,那不就意味着要他交所得税吗?房主怎么会愿意出这种证明呢?没有居住地证明就不能在本地就学,于是公办学校就借此收赞助费。虽然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所有这一套明规则,全部被利益结构固化其中的潜规则改变,成为无法贯彻落实政府善意的现实约束。在这种复杂问题面前,很难跟着奢谈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奢谈让农民将来变成城里人等理性问题。

如果不从制度形成过程本身、不从路径依赖的本源,不从目前各种利益集团维护的这些潜规则如何影响明规则等这些方面入手做研究,一切所谓合理性讨论都是奢谈。如果没有从提高农民和打工者的组织化程度等具体细致的工作入手去做,体现和谐社会理念的城乡关系也难以构建。但到现在为止,真正实事求是地做这方面工作的人很少。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化,不只是原来我讲的因为农村人口众多――尽管已经有大约两亿农村人口转移进入了城市,但是将来农村还会留下不少于五亿人、很可能到七亿人,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矛盾不可能改观,所以中国还是一个长期的二元结构――这一点过去已说得很多了。今天说的主要是利益结构固化于其中的城市制度,它是具有机体排异功能的,排斥对过去二元对立结构的积极改变,放大那些消极癌变。在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之前,很多讨论仍然停留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合理性问题上,对不起,这在20年前就已经说过了。就好比俚俗歌曲:今天的你我重复着昨天的故事,这一张旧船票上不了今天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复杂化、矛盾日益尖锐化的这条客船。

(摘自《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三联书店2007年8月版,定价: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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